冷静期过了能去领离婚证吗?
分析:冷静期是《民法典》中为了保护婚姻稳定而设定的,期间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,可撤回离婚申请。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,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未申请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因此,冷静期过后,双方达成一致意见,可携带相关材料共同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。
提醒:若冷静期过后,对方反悔或拒绝配合办理离婚证,表明问题已较为复杂,建议寻求律师协助,通过诉讼方式解决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具体操作:
1. 协议离婚: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,双方携带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,共同前往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。民政局会对材料进行审查,符合条件的,颁发离婚证。
2. 诉讼离婚:若对方不配合或存在争议,可委托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律师会协助准备起诉状、证据等材料,法院会进行调解,若调解无效,将进行审理,并根据审理结果作出离婚判决。判决生效后,婚姻关系即解除。在诉讼过程中,双方应积极配合法院的调查和调解工作,以便尽快解决纠纷。
请注意,以上操作均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,建议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进行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处理方式:
从法律角度,冷静期过后处理离婚的方式主要有两种:一是协议离婚,即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,共同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证;二是诉讼离婚,当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或存在争议时,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由法院裁决。
选择方式:
若双方能友好协商,且对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等问题无争议,可选择协议离婚;若存在争议或对方不配合,应选择诉讼离婚,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
电话: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
微信:51764(谐音 我要请律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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